頭條 精選 總覽 政治 財經 社會 運動 娛樂 新奇 生活 全球 地方 旅食 健康 流行 保庇 觀點 NOWnews 今日新聞> 中央社> 販售貓未取得許可證 107年10月將開罰 販售貓未取得許可證 107年10月將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 2017-11-15 20:04:51 大 中 小 中央社 地方 / NOWnews (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)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說,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10月間公告將貓納為特定寵物,若販售貓業者明年10月17日前未取得許可證,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,並要求立即停業。動保處發新聞稿表示,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今年10月16日起公告修訂,把貓納入特定寵物,同時修正申請條件以及飼養設施等規範。動保處表示,過去只有經營狗繁殖、買賣、寄養須受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範,近年飼養貓數量大幅增加,修法把貓納入特定寵物,販售行為及經營旅館業者都須遵守動保法規範。 動保處統計,台北市經營貓旅館及買賣的業者有30家到40家,須遵守新管理辦法規定,在明年10月17日前完成申請,且貓狗的管理方式、飼養設施規格等皆重新認定並分開表列。產業保育組代理組長林立容向中央社記者說,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法後給業者一年緩衝期,若飼養貓業者明年10月17日前未完成申請許可證,就視為無照經營,可依違反動保法,處業者10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,並要求立即停止營業,若持續營業就按次開罰。動保處為輔導業者也委託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在11月16、22、23、29日舉辦4場法規修正及業者申辦許可說明會,活動詳請可洽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。1061115 關鍵字: 太空旅行夢難圓 荷蘭青年1... 慶富案 吳敦義:民進黨要... 相關新聞 Sponsor 中央社 力成估Q2穩健 觀察美中貿易戰和基板供應 中央社 陸男求助台灣偷渡大膽 金門海巡查獲送辦 中央社 議員批提燈難組 新北:檢討改善 頭條新聞 社會 GG了!軍卡「前進突刺」瑪莎拉蒂 網笑:不用退伍了 娛樂 台灣獨有!搖滾天團祭出神祕表演給粉絲 生活 快訊/下班注意!鋒面通過雨勢增強 全台9縣市豪雨特報 Android APP IOS APP 大陸地區下載 APK 安裝